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南宁市隆安县下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南发改农经报〔2008〕233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下琴水库位于右江支流渌水江上游、隆安县屏山乡群力村境内,距隆安县城51公里。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8.6平方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332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4.57万亩。2007年11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下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鉴定为三类坝。为消除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对下琴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和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项目为:坝体防渗处理,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整治,翻修下游排水棱体,完善坝脚和坡面排水沟,白蚁防治等;溢洪道加固处理;封堵原输水涵管,新建输水隧洞;修建防汛抢险道路,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修缮水库管理生产业务用房等。
三、同意下琴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四、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806.1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为2033.05万元。
附件:关于广西隆安县下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复核意见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