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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玉州区茂林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玉发改农经报[2008]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于茂林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业区已纳入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范围,已不属于玉州区茂林镇管辖。同意将原项目建设内容中的“硬化工业区道路3.2公里”的建设地点调整到茂林镇规划建设的东部工业集中区(即茂林镇新寨村),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投资不变。
二、请据此批复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效益。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