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藤县黄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梧发改报〔2008〕82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黄垌水库位于濛江支流黄垌河中上游河段,座落在梧州市藤县太平镇黄垌村,距藤县城区65公里。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4.2平方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93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05万亩。2007年11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黄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鉴定为三类坝。为消除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对黄垌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项目为:主坝坝体、坝基防渗处理,主副坝坝顶及上、下游坝坡加固整治,修建排水设施,白蚁防治等;溢洪道控制段、挑流鼻坎段拆除重建,增设溢洪道交通桥等;封堵副坝涵管,新建输水隧洞;修建防汛抢险道路,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修缮水库管理生产业务用房等。
三、同意黄垌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四、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346.7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为1661.37万元。
附件:关于广西藤县黄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复核意见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