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批复全州县磨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08〕277号)收悉。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磨盘水库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蕉江瑶族乡境内,长江流域湘江支流建江河上游,距全州县城52公里。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50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客4196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2.3万亩,是一座具有灌溉、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2007年10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磨盘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鉴定为三类坝。为消除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对磨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现由主坝、1#副坝、2#副坝、溢洪道、主坝输水管、2#副坝输水管、放空管及电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设施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项目为:主坝、1#、2#副坝防渗加固;新建3#副坝;溢洪道加固;封堵原主坝输水管及放空洞,2#副坝输水管补强加固;新建防汛办公用房等。
三、同意磨盘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四、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764.15万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磨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复核意见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