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编制调查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08〕1664号)要求,2008年8月11日下午,自治区发改委和卫生厅联合召集各市发改委、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布置规划编制工作,这标志着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会议的部署,各市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调查核实我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情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机构、节约资源、严格标准、控制规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的要求,有关规划编报工作将于8月底前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