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社会〔2008〕754号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博白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初步设计的请示》(玉发改社会报[200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玉林市博白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以及玉林市博白县人民医院现有业务用房紧缺、功能布局不合理且医院现有用地紧缺的现状,为更好地改善玉林市博白县就医环境,并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同意玉林市博白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项目由国债资金项目和地方及业主筹措资金项目捆绑一起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同意你市所报博白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同意项目总建筑面积6821平方米。
三、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布置。
四、请按环保要求进行优化设计。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国债补助230万元,业主自筹842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它开工前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并保证在国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