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社会〔2008〕966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教函[2008]6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广西高等教育发展,解决广西财经学院基础设施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同意广西财经学院建设相思湖校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校区总建筑面积238111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行政办公楼、体育场馆、学生宿舍、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教工住宅等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程序,不得占用学校教学用地资源。
三、项目总投资7.01亿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申请银行贷款、学校自筹、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等多渠道方式筹措。
四、广西财经学院要按照国土部门对项目用地提出的预审意见,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以便项目建设。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并督促项目学校落实自有资金及其他相关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