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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做好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我区体制改革工作,请各市就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06号)的情况及2008年在推进体制改革方面的突出亮点、主要成效及2009年工作打算和对策建议,于11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我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电子版同时发至经体处邮箱: jtc200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