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投资〔2008〕835号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2008 年入汛以来,受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广西遭受了特大暴雨袭击,降雨强度大,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部分江河水位暴涨,部分地区山洪、内涝与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基础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影响了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了尽快修复被毁公共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请各市发改委认真调查、了解、掌握受灾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受灾情况,各市有关部门上报的灾后修复项目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发改委汇总,市发改委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修复项目进行核对,所上报的修复项目必须是受灾地区的项目,申报的修复内容和投资必须准确、真实,不能弄虚作假,于10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到我委投资处,以便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资处 施庆华 0771-2328819
电子邮箱:QFGWTZC@126.COM
附件:2008年广西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请中央专项投资补助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