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投资〔2008〕873号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办公室的要求,我委正在开展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研究工作。在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的研究过程中,需要你们协助提供本市及所辖有关县区相关的投资数据。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并与统计部门密切沟通,组织做好投资数据填报工作,于2008年10月28日前将投资数据报我委投资处。联系人:卢学理 0771-2328816。电子信箱:qfgwtzc@126.com。
附件:1.需要提交投资统计数据的市、县名单
2.填报投资统计数据的相关报表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