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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gxdrc.gov.cn 2008-11-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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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投资〔2008〕938号

自治区建设厅、卫生厅、交通厅、文化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水产畜牧局、地震局、公安消防总队、科协,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向自治区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办局汇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情况的需要,达到真实地反映大庆项目建设实际进展的目的,根据自治区领导要求,请你们提供本部门、本辖区的大庆项目图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片资料要求

  图片范围涉及所有大庆项目,主要选取边境烈士陵园、边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桂西北村寨火灾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程、民族县高中、西将流域防洪工程、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农村中小学危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6个)、县城供水、梧州地质灾害整治、数字地震观测系统、职业学校等大庆项目民心工程以及4大公益项目,每类项目有代表性的5至20个子项目,突出竣工的、加快在建的和督促未开工建设的(确有未开工时)。拍摄大庆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在图片背面标注拍摄时间,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国家补助资金等基础性背景资料。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说明原因。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08年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图片材料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将图片电子文档发置QFGWTZC@126.COM或发至Q号387659349。

  三、其它要求

  图片规格:6寸 10.1cm ×15.2cm

  使用的数码相机不低于500万像素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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