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投资〔2008〕929号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根据《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自治区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要求,结合总队《关于集中采购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项目首批消防器材的报告》(桂公消[2008]361号),现将我区2008年首批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消防器材投资计划70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执行本投资计划,不能随意调整计划,请与自治区财政部门尽快办理其它采购事宜,要按照《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二、本次计划为广西村寨防火改造项目水改项目的组成部分,请消防总队按照消防相关规定和要求抓紧采办并下发,同时加强对各有关市县消防器材的审查,着重注意抵扣避免重复。
三、本资金计划为估算计划,以最终采购价为工程审核价。
附件:广西2008年首批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消防器材投资计划表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