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
2008年3月26日—27日,自治区物价局在南宁召开全区物价局长座谈会。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长韦艳兰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长韦艳兰
在全区物价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年3月27日
同志们:
当前我面临的价格形势总体比较严峻,召开这次全区物价局长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地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区所面临的价格形势,交流抗冻救灾期间各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的措施,确保今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
进入今年以来,我区价格总水平在去年涨幅较高的情况下继续上涨,1-2月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10.8%,创11年来新高,在全国仅次于青海、贵州、宁夏,排第四位。全国平均涨幅也达到近年来历史最高位。1月中旬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更加剧了价格形势的严峻性。严峻的价格形势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稳定市场价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区价格主管部门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归纳起来有几个特点: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目标明确;二是工作积极主动;三是采取的措施有力有效。各地综合采取了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有效地稳定了市场价格,尤其是稳定了春节及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价格,全区没有出现因价格问题引发排队抢购等群体性事件,为全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了确保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为我区加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价格环境,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看待当前的价格形势,进一步增强保供稳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续呈现较大幅度上涨,既有共性的原因,也有个性的因素。从全国共有的原因看,一是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传导,成品油、粮食、食用植物油、初级产品(如铁矿石)等价格不断上涨,造成输入型的价格上涨;二是成本推动,粮食生产成本上升、畜禽养殖成本增加,鲜活农产品经营成本增加;三是部分商品供应出现结构性短缺,如猪肉等;四是经济的快速增长拉动了需求的大量增加,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从个性的因素看:一是我区去年价格上涨翘尾影响大;二是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我区是全国五个受灾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20 亿元,尤其是农业生产受灾损失最为严重;三是我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恩格尔系数大,食品类占权数高,与全国比高5-7个百分点,这也是影响我区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一个很重要因素。从价格走势分析,预计上半年我区价格指数仍然在高位运行,下半年将有所好转。
今年我区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重,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要略低于去年的水平(6.1%)。按照温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要控制在略低于去年水平(4.8%)的要求,要实现这一价格调控目标任务,我区的难度会更大。面对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不能盲目乐观,更不能悲观失望。要看到我区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价格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关于保供稳价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政治的敏感性,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的应对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物价问题高度重视。前不久召开的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本届政府开局之年要着重抓好九件事,其中的一件就是努力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强调了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关键是千方百计增加市场供应,抓好粮、油、肉、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市场调度,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此外,九件事中还有一件事就是积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求要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增加对低收入群众和受灾群众的补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在已出台的2008年工作要点中,对做好物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测,强化市场管理,确保物价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立即采取增加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市场供应及物价的稳定、农资价格的稳定和农民增收问题。国家出台的各项补贴政策和保供稳价措施,将对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一定要审时度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的把各项价格监管工作做好。
二、紧紧围绕“双防”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确保全年稳定价格总水平目标的实现
面对严峻的价格形势,要实现今年的价格调控目标,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采取综合性措施打好组合拳。包括保证市场供应、抑制“三过”和补贴低收入群体,等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则要切实抓好价格的调控监管。为切实做好全区控制价格总水平工作,确保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始终把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全年价格控制目标作为全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实行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自治区物价局今年拟制定价格调控目标管理方案,加强对各市的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完成价格指数控制目标、价格形势分析报告、价格信息报送等情况。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自治区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广西调查总队联系,了解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取样、时间等情况,具体分析出现显著上涨对权数影响比较大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这些商品及服务价格过快上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保持与当地调查总队的联系,特别是8个价格指数调查市要经常保持与当地调查总队的密切联系,认真分析价格指数变化情况,对突出的价格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加强防范。
三是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把该管的、能管的,管住管好。各市要认真进行梳理,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通过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上下不懈的共同努力,把价格上涨的过快势头压下来。
(二)继续抓紧抓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部署和要求,各市、县已全部出台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当前价格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各地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落实和合理调整、配备负责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人力和物力,明确分工,完善工作程序。对企业的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2、严格成本审核。受理企业申请提价、调价备案,事前要对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严格审核,以此作为前置条件,在严格成本审核基础上核定价格;对于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商品,提价、调价备案幅度超过成本增加幅度的要严格控制;对没有提价、调价理由的事项不予受理,坚决干预。
3、各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加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力度,包括扩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增加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企业等。自治区物价局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列入自治区提价申报的品种和企业进行调整。
4、针对物价继续上涨的态势,自治区物价局拟对少数有继续扩大涨幅之势的重要商品品种做出临时限价工作预案。如果价格涨幅之势仍然在显著上涨,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生活的粮、油、肉、禽、蛋等必需品价格继续显著上涨的,不排除在全区实行临时限价措施。
(三)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近期一律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的规定
1、在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各地要着重分析涨幅比较大的各种商品及服务价格。对属于政府控价范围的,要在权限范围内从严控制价格和收费标准的提高,做到不越权、不违反规定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2、对已出台的政府调定价项目,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考虑降低价格和收费标准,特别是要从公益性价格和收费方面多加考虑,以减轻群众负担。如首府南宁市的公交车票价,群众反映较强烈,请南宁市物价局调查研究适当降价的可行性。
3、节能减排环保收费项目的出台也要严格测算其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同时要把握好出台时机和力度。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今年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各地如要调整节能减排环保项目收费标准,要认真测算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4、在出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时,各地要注意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减免政策,努力把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保供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
要继续做好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清理工作,落实对涉及农业、林业、交通、建设、卫生、水利、信息产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减免的政策、支农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措施等。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一是要加强对粮、油、食品以及其它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做好日报、周报、旬报工作。
二是要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对价格异常变动、价格走势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各地要很好总结应对这次冰冻灾害出现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应对能力。自治区物价局将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突发事件价格工作预案》、《广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案》及《自治区物价局应对食品、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等,各地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修改、完善相关预案,做好价格预警、预报工作。
(六)切实做好今年第一季度价格形势分析
各市在一季度结束后要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分析当地的价格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预测二季度及今后价格走势,研究进一步稳定价格总水平,强化价格监管措施的意见、办法,并在4月20日前将本市一季度的价格形势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物价局。
(七)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保供稳价、确保控价目标的实现来开展。一是重点抓好粮、油、肉、禽、蛋等食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特别是市场巡查要不间断进行。二是严厉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合谋涨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缺两、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三是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企业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良好秩序。六是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倡导价格自律。通过价格诚信建设为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打下基础。
(八)抓紧在全区恢复或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有效方法之一。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市县,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尽快报政府审批。为在全区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各市要配合自治区物价局做好以下工作:
1、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市县,要把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征收范围、效果、管理方式等有关情况在4月15日前报自治区物价局。正在谋划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市县,也要把此项工作的设想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物价局,以便自治区物价局全面掌握各地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情况,做好业务指导。
2、自治区物价局将会同自治区经济研究中心进一步了解周边省、区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以及基金的管理使用、对稳定价格总水平的作用等有关情况,并结合我区部分市、县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实际,再次研究并形成在全区恢复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基本意见、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各地执行。
(九)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正确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的社会环境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反映价格上涨情况,引导社会各界理性看待价格上涨。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公布重大的价格政策和措施,正面宣传当前价格形势以及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价格事件,防止不正当炒作。
(十)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
一方面,要加强与农业、粮食、商务、工商、水产畜牧、调查总队等部门联系,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仅要及时了解价格运行情况,还要掌握市场供求、商品流通和商品库存情况,进一步提高价格形势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的补助工作,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价格过快上涨降低并有所改善。同时,还要关注价格过快上涨对困难企业干部职工生活的影响。要选择一些典型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一)加强对价格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
结合全区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市、县物价部门要组织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价格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破解价格工作的难题,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水平。自治区物价局近期将组织几个重大课题的研究:一是新形势下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思路研究;二是广西北部湾开发区开放开发的价费政策研究;三是支持节能环保的相关价费政策研究等。各处、局属各单位也将根据各自业务拟定调研课题。请各市、县物价部门也要根据当地价格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调研,切实解决好当前价格工作的难点问题。
(十二)加强价格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信息沟通、反馈
自治区物价局将把价格工作情况汇报和信息沟通、反馈工作列为价格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之一。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信息。另外,自治区物价局于近期创办反映价格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的信息刊物,以此为平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三、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新形势下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新途径、新办法
当前全区各地正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物价工作的实践看,继续解放思想现实意义重大。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继续沿用过去的管理理念、管理的方式方法,就不可能把价格监管工作做好。因此,必须通过继续解放思想,破除就物价论物价以及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观念,积极探索价格变化的规律和特点,找准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把该管的、能管的管住管好,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确保社会的稳定。各地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投身到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去,紧紧联系物价工作实际,从转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入手,积极探索价格监管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
自治区物价局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物价工作实际,细化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把以人为本,解决好民生价格和收费问题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继续解放思想的着力点,把改革创新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继续解放思想的切入点。提出在五个方面继续解放思想:一是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继续解放思想;二是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价格合法权益方面继续解放思想;三是在规范价格秩序,完善价格监管法规体系方面继续解放思想;四是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价格改革方面继续解放思想;五是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价格服务方面继续解放思想。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发改委党组关于深入调研、促进大讨论活动的要求,自治区物价局确定了“新形势下强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思路”的研究课题。从分析我区价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入手,查找价格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摒弃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旧思维模式和过时的工作方式、方法;从体制、机制方面,从完善价格法律法规方面,从创新价格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等方面探索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思路。希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积极参与研究,共同把这个课题做深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