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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gxdrc.gov.cn 2008-06-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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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8]19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妥善应对大范围强降雨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桂价电[2008]26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改电[2008]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6月初以来,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南方省市(自治区)遭受暴雨洪涝灾害,造成蔬菜等副食品生产供应受到严重影响,价格有所上涨,现就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

受灾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等副食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坚持每日对市场价格进行巡视,确保监测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要认真分析评估暴雨洪涝灾害对生产、供应和价格造成的影响,完善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我委报告相关情况。其他地区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当地副食品市场价格的监测,一旦发现市场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受灾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灾区蔬菜等副食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合理组织引导其他地区副食品向灾区流动调配,保障受灾地区的市场供应。

三、采取有效措施扶持蔬菜等副食品生产

受灾地区要采取补贴、收费减免、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等多种优惠措施,支持灾区蔬菜补种、抢种,努力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努力稳定灾区蔬菜生产所需的种子、秧苗、农膜、化肥等生产物资价格,促进灾后蔬菜种植的恢复,保证市场供应。

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物资调运工作

加强物资调运,努力保障蔬菜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继续落实好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减免蔬菜流通环节和市场经营环节各项收费,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稳定蔬菜价格水平。

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

要妥善处理暴雨洪涝灾害后物价上涨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也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形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受灾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蔬菜、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巡查。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以上,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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